浙江嘉兴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选聘工作正在进行中,一共2个岗位招2人,财务会计和综合文字各1名。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考试的具体安排,超过10人报名的岗位需要笔试加面试,总成绩按40%笔试和60%面试计算,10人以内的直接面试。感到兴趣的朋友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满2年;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要求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上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3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日9:00–11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扫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时政热点及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对策性论文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86112。
监督电话:0573-8272650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嘉兴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2名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满2年;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要求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上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3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日9:00--11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扫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时政热点及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对策性论文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86112。
监督电话:0573-8272650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2023浙江嘉善国企招聘公告(含报名流程)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是国家级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的县级国有企业(正科级)。因工作需要,根据研究决定,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4个,计划招聘在编工作人员7名,聘任制招商专员3名。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户口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以2023年10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5.本公告所涉及的2年或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个体经营累计2年或3年及以上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部分要求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以招聘单位具体要求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验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10月20日。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3年10月2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料复审、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2023年10月24日16:30。报考人员登录嘉善县在线自主报名系统(http://xcbm.jiarrc.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报名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
(3)岗位要求需符合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原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2023年10月25日16:3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面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谈人员。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面谈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谈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面谈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面谈成绩均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作放弃或取消资格,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的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任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程序,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公司与招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任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3-84252189)。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附件:
2023年下半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xlsx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