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选聘工作正在进行中,一共2个岗位招2人,财务会计和综合文字各1名。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考试的具体安排,超过10人报名的岗位需要笔试加面试,总成绩按40%笔试和60%面试计算,10人以内的直接面试。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满2年;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要求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上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3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日9:00–11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扫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时政热点及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对策性论文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86112。
监督电话:0573-8272650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嘉兴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2名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满2年;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要求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上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3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日9:00--11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扫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时政热点及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对策性论文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86112。
监督电话:0573-8272650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温州银行2023年总行授信评审部招聘1人

温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温州首家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温州规模最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温州银行注册资本66.92亿元,员工4300余人,下辖温州、上海、杭州、宁波等10家分行和177家营业网点。近年曾先后获得亚洲最具影响力金融品牌、中资商业银行50强、全国十佳城商行、中国城商行十大影响力品牌、中国最具影响力中小银行、中国银行业100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现根据工作需要,温州银行总行部分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和信用记录;认同我行企业文化,能严格遵守我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
序号所属部门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授信评审部审查岗1
三、报名办法
(一)应聘者请登录https://hr.wzbank.cn,或扫描文末二维码,注册后完成网上简历填报。
(二)为确保全面反映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请详细填写简历的各项内容;预留的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照,图像清晰、仪表整洁为宜;简历投递成功后,请勿再重复投递。
(三)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我行有权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四)境内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胡女士0577-8899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