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内容,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托收承付账务处理,是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货款时要掌握的操作。结合常见场景,梳理发货确认收入、办妥托收、收到款项等环节的记账分录,说明发出商品尚未转移风险和报酬时的处理,帮助会计人员对照办理。涉及增值税时,还要结合纳税义务是否发生,判断应收账款与发出商品的入账依据。感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托收承付,可以理解为按照购销合同,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企业发货后,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时如何做账?
托收承付如何做账?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发出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等
若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账款的核算内容
核算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其他应收款等。
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