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报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省考报名初审未通过,信息修改的规则其实不复杂。今天小编要解答的就是初审未通过后该如何操作,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职位,一旦超过报名时间就不能修改了,具体内容和要求都整理在全文里了。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以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职位。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以前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省考报名信息修改具体规定说明

只有两类报名信息经报考的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别是姓名中的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报名信息更改申请》。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只有姓名与报名信息库中的姓名一致时,才可以修改身份证号有个别出入的数字。对同意更改报名信息的,招录机关应于同意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后1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书面信函(附相关材料),由考试机构统一修改。逾期不办理报考者信息更改手续。
报考者的其他报名信息,一经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一律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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