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湖南公务员考试面试入围标准很明确,笔试成绩需在职位中排名前两名。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省直、市州分级实施,分别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州考区进行。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进面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前两名,根据最新的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招录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又无人递补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这也就是说,湖南省考的进面比例是1:2,考生笔试成绩需排名该职位的所有报考人员中的前两名,才可以顺利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考区、各市州考区。
3.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省直、市州分级实施。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又无人递补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报考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的人员,不再参加集中面试。
招录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设置说明

湖北省公务员报考面向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乡镇机关职位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一、行测:
1.言语理解与表达
2.数量关系
3.判断推理
4.资料分析
5.常识判断
二、申论:
申论考试按照县(市、区)及以上机构的职位、乡镇(街道)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套试卷。
(一)阅读理解能力
(二)综合分析能力
(三)贯彻执行能力
(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
(五)文字表达能力
三、综合知识测试:
考试单独命制试题,不考行测、申论,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察体现岗位和报考对象的针对性,主要内容如下:
1.考试的主要内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村(社区)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2.考察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