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准备省考的考生在筛选职位时,基层工作经历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但很多人对这一概念的具体内涵还不够了解。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基层工作经历的完整定义,县级以下各单位的工作经历如何界定,是否有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这些问题都会在文中一一说明白。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一、基层工作经历是什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二、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4.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公务员专招证明材料要求有哪些

公务员职位报考里的专门职位是指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
1、四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四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3、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若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5、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深圳市考基层工作经历认定条件有哪些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地(市)以上垂直管理单位中驻县(市、区、旗)以下机构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计算从其入学报到之日起至毕业证颁发时间止;留学回国人员在校期间计算从其入学报到之日起至国(境)外学位证书颁发时间止)。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企业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