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中,政审是很多人关心的环节。公务员政审查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很明确,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官方文件里的具体要求。湖南公务员政审的考察内容涵盖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也是重点考察对象。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录用程序。
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在省、市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招录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湖南公务员政审对家庭背景的要求

有影响。除了对考生本身的审查,直系亲属如果有犯罪记录,或者正在服刑,也会影响考生的岗位录取。
确定自己进入了考察后,考生要向招考单位提交网上下载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表格中,需要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政审即政治审查,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通常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官员,亲自到考生原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进行考察或直接调阅档案。
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1、面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2、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
除了对考生本身的审查,直系亲属如果有犯罪记录,或者正在服刑,也会影响考生的岗位录取。考生在公务员考试前,自审和对直系亲属的情况,提前了解也很有必要,避免好不容易通过笔试和复试,因政审不过关导致一场空。
湖南公务员笔试科目要求详解

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一般考试的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这两个公共科目,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需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考招警专业科目。报考省外事侨务办外语职位的,还需考外语专业知识。报考公安机关特殊职位的,还需考专业技能(不考招警专业科目)。
1.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2.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
3.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4.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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