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职位代码解读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公务员考试职位代码由两部分组成,前几位是地域代码,后几位是岗位代码,这是国考职位表的标准格式。今天小编就来说说这个编码规则,帮助大家看懂职位表里每个代码的含义,选岗时能更有针对性。感到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国考职位代码是国考职位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具体数字代码,一个代码是代表一个职位。职位代码一般由地域代码和职位代码组成,前几位是地域代码,后几位是岗位代码。
公务员考试职位
公务员考试职位根据报考单位属性一般可分为省级(含副省级)或市(地)以下,省级(含副省级)是指国家、中央、部以及省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职位,市(地)以下是指市政府以及市政府以下部门里面的行政管理部门职位,其中根据职位的工作内容又可分为A类综合管理类、B类行政执法类。考生在准考证上能看到自己的职位定位。
职位类别
A类职位主要包括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如,国家计委综合司从事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如,某些机关内部的财务会计职位);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中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如,基层海关中从事海上缉私或现场查验工作的职位)。
根据报考职位的分类,公共科目考试设置相应作了调整。具体是: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即阅读基本素材的基础上,就素材中的某一点针对实际进行论述);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则只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一科。两类考试都取消了较为死板的《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并取消了考试指定用书。
国考职位怎么查询一文说清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国家公务员,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201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
公务员岗位类别大盘点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职位类别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机关工作需要各类专业知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有不少为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在其工作领域从事研究、政策制定工作,具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造诣,但这些人员的工作仍然属于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不作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备裁定权。
4.关于法官与检察官职位
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法在公务员的范围上有新的变化,法官和检察官也纳入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