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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会宁辅警招聘:男性30名女性10名

2026-09-06

甘肃省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会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辅警,设置三个岗位。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各个岗位的年龄和学历要求,男性和女性的年龄限制分别是多少,退役军人有什么优惠政策,表格里都标清楚了,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对照查看。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年甘肃会宁辅警招聘:男性30名女性10名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县政府同意,会宁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全部从事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辅助和农村派出所协助开展交通管控工作,分三个岗位报考:

岗位1,仅限退役军人报考;

岗位2,男性及男退役军人均可报考;

岗位3,女性及女退役军人均可报考。

各岗位具体招聘名额根据报名人数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商定,另行公告。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其中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限会宁县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也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5.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为18周岁至34周岁(1989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6.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表现不好被单位辞退的;

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④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⑤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⑦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⑧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⑨2021年以来,已参加人社部门组织招聘的在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以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临聘书记员和警务临聘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线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4年1月2日(星期二)09:00至1月8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招考网站(//ks.gszhaopin.com/),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会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板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需要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要将退伍证、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如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5182

电话咨询时间:08:30-12:0014:30-18:00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社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对学历、年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月2日(星期二)09:30至1月8日(星期一)18: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1月8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页面右上角我的消息”中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9:30至1月9日(星期二)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考生如若放弃考试,不退还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保持电话24小时通畅,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各位报考人员加入招考微信群,后续的准考证打印、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微信群里发布通知,若电话不通畅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亦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登录甘肃招考网站(//ks.gszhaopin.com/)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测评标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商定。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1:1.2,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招聘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现场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证书)、户口本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证书,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根据招录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如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仪容仪表、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七)考察政审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各类举报反映,经核实举报反映情况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1.此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招聘人员不占用县公安局正式编制,不享受公职人员的相关待遇。

2.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增资和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4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28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其中基本工资1720元,岗位工资22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值班补贴260元/月,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按考勤考核进行核算,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工龄工资按照正式被聘用工作年数计算,每满两年按照100元/月标准依次累计。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43-3229890。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登录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凡因考生个人不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系的,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此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43-3221039 0943-3221079

会宁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2023年贵州兴仁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标准

2023年贵州兴仁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标准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兴仁市公安局商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兴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的39名警务辅助岗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39名均为勤务岗位,具体职位详见《兴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身高需达168cm及以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及本市脱贫户或监测对象,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以上人员应聘辅警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养父母)、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兴仁市公安局一号楼大厅(兴仁市人民医院对面)。本次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兴仁市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

4.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

5.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兴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脱贫户或监测对象。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参加笔试且分数达到60分以上的人数确定为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兴仁市体育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市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兴仁市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兴仁市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兴仁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17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17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500元月考勤考绩津贴+450元岗位工资+学历工资(中专及以下50元、大专100元、本科150元)。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大病统筹、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包括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薪酬待遇根据兴仁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兴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兴仁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兴仁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6212756

附件:

附件1:兴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兴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兴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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