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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岗位说明

2026-09-06

邹城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类岗位占据了重要比例。今天小编整理了这次招聘的主要信息,包括招聘条件、报名方式、考试安排等,打算报名的人员可以对照查看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邹城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岗位说明

根据我市2023年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计划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要求,现将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4月24日前取得。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3年5月17日9:00–5月20日9: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邹城市教育类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的方式,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18日

宁波北仑区2023年应急救援队员招聘

宁波北仑区2023年应急救援队员招聘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仑森防指〔2021〕1号)《宁波市北仑区应急指挥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仑安委办〔2023〕6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区应急指挥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专业化应急值守的应急指挥、森林火灾等其他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概况

(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名额:北仑区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共3名(聘用制)。

(三)工作地点: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四)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度。

(五)合同签订:与区应急管理局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有适应全天候参与应急值班、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具有宁波市户籍(以2023年10月3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大学专科或同等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持有C1驾驶证3年以上。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社会道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指挥和救援工作的情形:

(1)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低于1.0;

(2)双耳听力障碍;

(3)四肢功能残疾;

(4)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合应急救援岗位者。

(六)有以下情形的优先考虑:

1.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有协调、处置事故灾害信息等专业应急值班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

2.部队复退人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拥有B1以上驾照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拥有B1以上驾照人员待遇从优;

3.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4.有负责应急救援现场保障和处置、可视化调度、无人机执飞、应急救援保障设备维护等工作经验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考察、公示、集中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应聘报名表》(附件),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48255062@qq.com,邮件主题注明森林消防队-姓名"(举例:森林消防队-张三)。咨询电话:0574-89383401 龚老师。(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3.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按时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招聘后续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4.其他说明: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等项目的能力测试。

2.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3.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入围对象,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以上各项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站为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将组织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发放培训津贴。

岗前培训结束并考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为:

(一)工作期间提供食宿,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救援队员综合薪资8.0-10万元/年;

(三)休息休假: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

(四)保险购买。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五)复转军人享受相关优待政策。部队复退人员、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视情提升工资待遇档次。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附加报名费用。

(三)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应聘报名表.docx

杭州eju考试培训费用说明

杭州eju考试培训费用说明

杭州EJU(日本留学考试)培训机构的费用情况如下:

EJU全科辅导:

学费:86.9万日元/年

定员:2000人

学生构成:65%中国人

EJU相关课程:

包括基础班、对策班和冲刺班,具体费用会根据课程内容和培训机构的定价策略有所不同。

请注意,以上信息来源于2023年11月16日的数据,建议联系具体的培训机构获取最新的费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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