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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资格条件说明

2026-09-06

2023年江苏泗洪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泗洪县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129名专技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今天小编整理的是这次招聘的考试安排,笔试时间为6月18日之后,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形式为演课,部分岗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泗洪县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资格条件说明

为适应泗洪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基础教育人才队伍,优化中小学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技人员129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9.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 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年限的在编(在册)人员;

12.泗洪县内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其他相关相近专业,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2.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除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www.siho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2日16∶00;

资 格 初 审 时 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2日20∶00;

陈 述 申 辩 时 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3日12∶00;

缴 费 时 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3日16∶00。

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使用微信扫码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泗洪县人民政府网//www.sihong.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 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县教育局的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12∶00。其中24-27教练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直接组织考试。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县教育局人教科联系0527-86239269。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8日9∶00以后。

(三)笔试

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所有考试),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通过全国NTCE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岗位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创业证或未缴纳社保等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24-27教练员岗位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提供的电子证件照一致)。上述①至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1-27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八)公开选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泗洪县教育局人教科,0527-86239269、86243109;

监督电话: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详情

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详情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高中和职业中专教师(专业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

2024年计划招聘教师(专业人员)61人,其中面向近三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33名,所有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报考者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年龄以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三)学历学位证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求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除会计(岗位代码C017)和档案管理员(岗位代码C018)岗位外,其他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岗位要求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须取得具体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五)普通话证要求

语文教师岗位报考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其他教师岗位〔会计(岗位代码C017)和档案管理员(岗位代码C018)岗位除外〕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普通话证须于本公告发布日(含)前取得。

(六)专业要求

以教师资格证标注学科为准;岗位另有要求的,须同时具备具体岗位条件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近三年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3年毕业且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截至2024年6月5日(含),按足年足月计算);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服务期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截至2024年6月5日(含),按足年足月计算);

11.有吸毒史的人员;

12.患有精神疾病和有不适宜从事教学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 )、衡东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dong.gov.cn)、衡东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4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6日至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2.报名地址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4-5229748(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3.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资格初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3)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4年9月1日)或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前置学历证明;2024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承诺书》(附件4),并且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含)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4)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岗位要求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且提供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查询证明;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还须提供《承诺书》(附件4)参加资格初审;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普通话证(报考人员须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的网上查询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报考类别及岗位)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上交给工作人员;

(7)衡东县外在编人员,须提供对其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4.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衡阳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招聘计划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还报名费。

5.报名缴费:报考人员须缴考试报名费100元,缴费完成后,方可确认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领取准考证: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由考生本人在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209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

1.考试对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考试方式:所有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语文科9:00—11:30;非语文科9:00—11:00)。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3)笔试内容:会计和档案管理员(岗位代码分别为C017、C018)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20%(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方面的理论知识),各学科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占80%,满分为100分。语文教师(岗位代码A001、C001)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其他岗位(岗位代码A002—A009、B001、C002—C018)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设置最低入围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面试对象或体检对象。

笔试成绩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布。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207室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对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直至达到面试开考比例。

5.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和内容。

①文化课教师(A001-A009、B001、C001-C007)面试方式为上微型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上微型课时长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上微型课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命题,相同学科为同一题本。

②专业课教师(岗位代码C008-C016)面试方式为专业实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岗位专业实操时长60分钟,准备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③专业人员会计和档案管理员(岗位代码C017和C018)面试方式为专业实操,会计(岗位代码C017)专业实操内容为智能财税相关软件的操作运用;档案管理员(岗位代码C018)专业实操内容为档案鉴定、编目、整理、数字化等,能熟练使用各种档案管理软件和工具。岗位专业实操时长60分钟,准备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及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上述材料的不能参加面试。

(4)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相应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5)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含缩减计划后仍未达2:1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的情况,则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6)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通过“衡东县党政门户网”查阅成绩。

(四)体检

1.按岗位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资格复审情况、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档案资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或者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在最低工作服务期内,新聘用的人员不得办理调动(借调)手续。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费记录)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七、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do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或所留通讯方式不准确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衡东县教育局 0734-5229748 0734-5235040

监督电话:

衡东县人社局 0734-5231109

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0734-5236281

衡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4-5239069

衡东县委编办:0734-5188516

九、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人员)岗位条件表

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4: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

6: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情况简介

衡东县公开招考(招聘)行政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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