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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教师招聘条件一览

2026-09-07

2023年青海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西宁大学这次招聘专任教师47名,专业考核结束后会按照成绩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考核和面试的具体流程,成绩占比如何计算,哪些情况会被取消资格,这些都讲明白了。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年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教师招聘条件一览

为做好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人才工作方案》(青教人〔2021〕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数量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要求年龄原则上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考生的学历证书需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六)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为一级学科的,所属二级学科专业毕业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参加应聘。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为二级学科的,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进行应聘。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专业考核、结构化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必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与青海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www.qhu.edu.cn/rczp)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核、面试等工作,也可直接咨询青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一)网上报名

1.应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9日-5月14日18时。

2.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大学门户网(www.qhu.edu.cn/)人才招聘/我要应聘,以本人邮箱注册账号,并登录青海大学人员招聘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程序请详细阅读《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网上报名指南》(附件3)。网上报名需上传相关证书和亲笔签名的《2023年应聘西宁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4)。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青海大学门户网公布。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尚未通过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足1:3比例,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由学校视专业考核和面试的成绩决定是否录用。相关结果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专业考核。

4.应聘考生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参加应聘,招聘各环节若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考核与面试

1.开考比例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由专业学术素质评估(主要采取学习工作经历介绍和学术成果展示、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和综合素质测评(主要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等内容组成,由学校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专业考核结束后,按照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不足1:3的,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

4.考试成绩占比

专业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5.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考核、结构化面试具体实施时间及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方案为准。

(四)体检与心理测试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学校组织复查一次,仍未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心理测试采取现场或在线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结果不纳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实施时间及地点以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方案为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学校对考察对象学习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及考前所在单位的政治表现等进行考察。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考察外,突出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八年),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与原单位存在法律纠纷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要求

在专业考核、现场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一次。

五、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正式入职后,享受省属高校在职在编职工福利待遇。人才引进专项待遇按照先入职后评审”原则,经评审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西宁大学专项的人员,可享受《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人才引进专项措施(暂行)》(青教人〔2021〕18号)规定的相应人才层次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报名期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学历、学位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资格取得时间,以及中共党员的入党时间均截至2023年5月8日。

(四)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界定不清楚或未列入上述目录的各类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非应届毕业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dgdc.edu.cn/),进入学位查询系统界面,打印学位查询报告并上传报名系统,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证明材料上传报名系统。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为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五)总成绩并列情况说明。总成绩并列的,先按退役士兵优先招聘,再按招聘岗位中的优先条件,最后按专业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成绩仍并列的,学校组织一次加试。

(六)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的审查将不予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实施时间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陆续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与青海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www.qhu.edu.cn/rczp)发布,各阶段安排以网络公告为准,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971-5310674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931-8448259;18189575665。

附件:

1.附件1.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

2.附件2.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日程计划表.docx

3.附件3.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网上报名指南.doc

4.附件4.2023年应聘西宁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青海大学

2023年5月8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2023录取分查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2023录取分查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新疆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最低分373最高分373,四川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最低分511最高分517,云南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最低分460最高分466。以下是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新疆本科第二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373373四川本科二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11517云南二本及预科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60466广西本科第二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20420山西第二批本科A类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64465吉林第二批A段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15457甘肃普通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17418贵州第二批本科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27433江西二本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92496宁夏二批本科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388388内蒙古本科二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399399福建普通批本科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04504重庆本科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77478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340340河北本科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14523湖北普通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14519河南本科第一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34539安徽本科一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04504山东普通批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08511天津普通批本科批A阶段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26538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定向专业2023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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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定向)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新疆普通文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定向)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定向)专业最低分377最高分378。以下是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定向)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新疆定向(八师)普通文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定向)377378

安徽阜阳2023民用航空中心人才引进信息

安徽阜阳2023民用航空中心人才引进信息

为满足阜阳民航快速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现就2023年阜阳民用航空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名。(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热爱民航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1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8.在阜阳市域已就业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fy.gov.cn/)、阜阳民用航空中心(http://mhj.fy.gov.cn/)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17:3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以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136444323@qq.com)。

3.报名材料包括:①按规定填写的并有本人签名的《阜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和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④岗位要求的民航资质证明;⑤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三)资格复审

按照引进条件线上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其本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民航资质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的《资格审查报名表》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达到65分以上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引进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各环节递补均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批准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他所需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为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本次引进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工资薪酬按所聘岗位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及关键技术岗位津贴。

2.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4.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58-2105036

监督举报电话:0558-210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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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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