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萧山区的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萧山区这次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共260人,报名系统6月4日至8日开放,缴费确认在6月15日至16日。小编已经把公告里的重点内容都整理好了,包括笔试考什么、面试怎么考、成绩怎么算,想参考的话可以直接查看。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为进一步加强萧山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萧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萧教[2018]70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以下简称合同制教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计划指标260名,具体岗位详见《萧山区2023年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计划表》(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987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具有萧山区户籍,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放宽为杭州市户籍。
(五)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六)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2年和2023年毕业生放宽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
(七)呈报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应出自同一毕业证书。
(八)已招录在岗的萧山区幼儿园合同制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报考者必备条件的截止期限为资格复审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3年7月底前应具有相应学历证书。国(境)外毕业生应在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实施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核分为网上初审、网上复审及资格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程序具体办法如下:
官方网站://www.xiaoshan.gov.cn/jyj/(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官网教师招考”栏)。
报考系统://xskj.xiaoshan.gov.cn:8082(萧山区2023年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考系统)。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官方网站,不再另行通知,逾期缺席者视作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考系统注册报名:2023年6月4日9:00至8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系统显示各岗位注册报名的实时人数,每6小时更新一次,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等信息,以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初审:6月9日9:00至13日17:00。在报考系统内对考生最后选定的岗位就其《报名表》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将在网上反馈初审结论。
3.查询并再次报名:6月14日9:00至17:00。已报名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网上初审,未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6月15日9:00至16日17:00。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缴费并确认是否成功(考务费按规定为50元,缺考者不予退费)。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相关比例:岗位确认人数与计划指标的最低比例为2∶1。确认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考生将另行电话通知,允许按本公告要求改报。
6.打印准考证:笔试通知日至笔试开始。缴费成功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网上通知和《准考证》。
2.参加对象:缴费成功并持有准考证的考生参加笔试。
3.内容和成绩: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笔试三天后可在报考系统中查询成绩。
4.核定指标:笔试完成后,根据笔试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如笔试实考人数不足上述最低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三)网上资格复审
1.时间:具体详见网上通知。
2.参加对象:入围面试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数与核定指标最高比例:核定指标1-2名为3∶1,核定指标3名及以上为2∶1。
3.复审事项: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的招聘对象和条件,通过报考系统自行上传相应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PNG格式),详见《萧山区2023年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应交材料清单》(简称《应交材料清单》附件2)。
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网上通知。
2.参加对象:网上资格复审合格者。
3.形式和权重:形式为说唱弹跳画”五项基本功测试,面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4.合格线:面试设合格线,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分(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最高比例的岗位7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5.当招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面试为序列,成绩高者列前位,均并列时进行加试。各项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总成绩按核定指标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下一年招聘报名开始时还未完成体检者,将取消其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考察,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生应提交报考必备条件等规定的纸质材料(详见《应交材料清单》)。
(六)资格再审和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再审,提交资格再审的纸质材料(详见《应交材料清单》)。
资格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教师,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服务期为三年。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二)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在进入公示程序后不再递补。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2107、82655887、82652021。
附件:
1.萧山区2023年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计划表.xlsx
2.萧山区2023年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应交材料清单.xls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锦州市古塔区2023年教师招聘笔试面试安排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6日至2005年6月6日(含)期间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6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报考),2023届当年毕业生除外。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古塔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在职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信息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www.jzgtq.gov.cn)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38.142.146/gtjyjob/view/login.html)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至6月14日12时,逾期不可补报。
2.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其中上传的电子照片、现家庭住址以及有效通讯方式等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填报。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6日9时至6月14日14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3日9时至6月30日9时登录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38.142.146/gtjyjob/view/login.html)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以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使用。
(四)注意事项
1.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时,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有削减或取消岗位情况,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自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和橡皮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随时关注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与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书的网上认证表"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说课、学科基本功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成绩当场评分,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总成绩*0.6=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内容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查询。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加试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www.jzgtq.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古塔区教育系统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最新版本的指导目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6--3688648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段:9:00-11:30 13:30-16:00
附件1招聘计划信息表.xlsx
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 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6月1日
赣州市202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园教学需要,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含2个县区共计7个岗位、计划招聘190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①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②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等)、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定向师范生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含参加江西省2023年教师统一招聘中已被确定为体检考察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7月16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1)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2)。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3)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4)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14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14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7月14日为报名第一天)。
3.其他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同一县域内视为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7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3)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4)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9:00-7月16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通过网上报名专题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提交报名信息需谨慎,报名完成后提交的报考信息无法变更。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
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科50元,面试不收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含复检费用)。此类人员应于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通过本链接地址(复制后粘贴到微信或浏览器内打开):https://docs.qq.com/form/page/DWGdKRkpCTGZIdHRw,在线提交申请免费材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承诺书及证明书)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任何电话咨询的答复结果不作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1)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将另行发布公告。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线划定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当地县(市、区)教科体局、人社局负责。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明;2023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笔试准考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用人备案数等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用人备案数等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岗位具有职业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本人放弃或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由当地教育、人社部门另行公告。
面试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保留小心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县(市、区)人社局、教科体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当地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登记。聘用人员在当地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面试高分者先选,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正式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赣州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4.本次招聘使用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当地县(市、区)用人单位满5年以后可以按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流动,占用流入公办幼儿园用人备案数。
5.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及教科体部门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备案。
2.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8179899
政策咨询电话:
赣县区教科体局:0797-4441307,赣县区人社局:0797-7246201;
会昌县教科体局:0797-5636541,会昌县人社局:0797-5622649;
赣州市教育局师教科:0797-8991499,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1500(赣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8996087(赣州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
1.赣州市2023年部分县区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1)
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1)
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1)
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