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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忻州教师选聘公告11所学校65人

2026-09-07

忻州市2023年教师选聘公告的发布让不少人看到了新的发展方向。本次选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岗选聘的原则,择优录取。小编整理了选聘的主要程序,从报名到最终的公示聘用,整个流程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参加选聘的教师们可以提前了解清楚。感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2023年忻州教师选聘公告11所学校65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选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6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单位有11个,选聘名额共65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忻州市2023年部分市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选聘对象

忻州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和乡村在编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9.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

10.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乡村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4.招聘为乡村在编教师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未征得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选聘报名后、聘用之前,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选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通过忻州市教育局官网(//jyj.sxxz.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8:00至2023年7月23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3年7月24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选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选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若计划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选聘名额,使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如选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选聘岗位及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选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州市教育局官网(//jyj.sxxz.gov.cn/)发布选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见后)。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7月2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教育局官网(//jyj.sxxz.gov.cn/)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见后)。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20分)、岗位对应学科段知识(30分)、初中段知识(20分)、高中段知识(20分)、大学段知识(1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教育局官网(//jyj.sxxz.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信网(//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部门对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次数最多1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为面对考官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代表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时间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忻州市教育局官网(//jyj.sxxz.gov.cn/)公布。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选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退场将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选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选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选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最多递补2次)。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教育局官网(//jyj.sxx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选聘岗位、选聘数量、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八)单位确定

招聘单位、招聘名额为2个及以上的岗位,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的聘用学校。

特别提示:本次选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0350-2028825 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

0350–3303270、3022139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350-2020368 忻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350-3333625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选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忻州市2023年部分市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

忻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2023年湖南临湘市教师招聘信息

2023年湖南临湘市教师招聘信息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临湘市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幼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61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高校毕业生22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的考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在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 现役军人;

8. 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 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1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临湘市政府网等网站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3. 报名材料

①填写《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②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⑤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临湘市政府网和报名考生微信群。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发布并在考生群内推送,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临湘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其它岗位考试为:笔试+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同一岗位男性和女性之间调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由报考人员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领取。

③笔试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30日上午8:30-10: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

⑤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

初中各岗位(初中美术、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考高中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小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

小学教师1组、2组岗位:一张综合试卷,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专业知识,分值占比为语文40%、数学40%、英语20%。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

幼师岗位:考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

⑥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内,考生可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2、专业技能测试

①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某一个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过多,导致一天之内难以完成考试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先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③专业技能测试内容:①小学、初中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湖南省体育高考评分标准》第50页-54页(附件5)中篮球项目;②初中美术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静物素描,素描时间为30分钟,材料和工具自带。

④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⑤专业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

②面试分值为100分。

③面试形式为讲课,时间为16分钟(其中备课8分钟、讲课8分钟),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④面试内容:初中各岗位为八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初中化学岗位为九年级教材;小学各岗位为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特殊教育教材;幼师岗位为幼儿教育教材。

⑤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3天。

3.综合成绩合成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4.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师范类专业优先,若再相同,加考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1.拟聘对象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学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四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临湘工作,根据《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9号])文件精神: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同时三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报名考生微信群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0730-3720611(临湘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0-3721512(临湘市纪监委)

本公告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湖南体育高考评分标准.pdf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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