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市2023年教师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招聘公告显示,这次一共招聘61名教师,包括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幼师,使用全额事业编制。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招聘的基本流程和要求,从报名到聘用的各个环节都有涉及,报名前了解一下很有必要。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临湘市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幼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61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高校毕业生22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的考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在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 现役军人;
8. 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 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1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临湘市政府网等网站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3. 报名材料
①填写《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②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⑤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临湘市政府网和报名考生微信群。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发布并在考生群内推送,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临湘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其它岗位考试为:笔试+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同一岗位男性和女性之间调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由报考人员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领取。
③笔试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30日上午8:30-10: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
⑤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
初中各岗位(初中美术、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考高中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小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
小学教师1组、2组岗位:一张综合试卷,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专业知识,分值占比为语文40%、数学40%、英语20%。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
幼师岗位:考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
⑥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内,考生可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2、专业技能测试
①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某一个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过多,导致一天之内难以完成考试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先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③专业技能测试内容:①小学、初中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湖南省体育高考评分标准》第50页-54页(附件5)中篮球项目;②初中美术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静物素描,素描时间为30分钟,材料和工具自带。
④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⑤专业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
②面试分值为100分。
③面试形式为讲课,时间为16分钟(其中备课8分钟、讲课8分钟),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④面试内容:初中各岗位为八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初中化学岗位为九年级教材;小学各岗位为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特殊教育教材;幼师岗位为幼儿教育教材。
⑤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3天。
3.综合成绩合成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4.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师范类专业优先,若再相同,加考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1.拟聘对象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学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四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临湘工作,根据《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9号])文件精神: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同时三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报名考生微信群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0730-3720611(临湘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0-3721512(临湘市纪监委)
本公告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湖南体育高考评分标准.pdf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1日
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内容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3个。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5日后出生)。
6、学历专业:所有岗位均需符合《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研究生不限专业但须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8、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9、服从工作安排,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我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进编的特岗教师和2023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农村学校报名到岗。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在2023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招聘学科分学科考试
(1)时间:2023年7月12日
(2)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20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修正)、《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时事政治;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80分。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排名办法:将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排名。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5.合格分数线: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只有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才具备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由考察对象本人填报提交《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情况表》,考察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有无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违纪现象。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空缺, 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考农村学校岗位的,聘用后由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公示,公告及及其它信息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anling、gov、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不及时关注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本次公招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4、公告未尽事宜,由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2045(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 0745--4221993 (县教育局纪检室)0745-4227265(县人社局)
附件:
附件1: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流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和《关于做好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号)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3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岗位人员共66名。为确保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学士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3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湘西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3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引进程序
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30日的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407办公室(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3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的《报名表》(附件2)、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补充证明及个人荣誉业绩、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③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20日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对留学归国人员,须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州外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或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学历层次高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的,由学院认定。放宽至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专业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认定。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全过程。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学院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专任教师岗位引进采取笔试、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笔试、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50%和20%。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合格线以上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1∶5比例确定进入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入围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如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数未达比例的,以参加实际人数进入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2)专职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引进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合格线以上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如实际面试人数未达比例的,以参加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相关考试的具体实施方式,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公告。
3.若综合成绩按引进计划数出现并列,则进行复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4.准考证领取地点: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四楼407办公室。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综合成绩均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根据需要将对考生进行统一管理,如不服从考试安排,扰乱考试秩序的,将取消引进资格。
(四)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引进对象。考察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考察对象的授权,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依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相关手续。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部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730233(龚老师、徐老师)
监督电话:0743--8535338(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23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