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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5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

2026-09-07

2023年德州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5名,招聘流程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具体程序,每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全都梳理好了,备考的朋友可以收藏备用。感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5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城市山东省德州市,成立于1958年,经过60余年的发展,学校走出了一条双元办学、集团发展、产教共舞、德能育人”的特色办学之路,被评选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在2022年度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中,我校在全省84所高职院校中位居第8位。

学校现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电子与新能源技术工程系、建筑园林工程系、粮食工程系、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健康管理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11个教学院(系),开设高职专业50个、校企合作专业12个、3+2″专本贯通培养专业2个、五年制大专专业12个、预备技师专业10个、高职与技师联合培养专业2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开放教育和继续教育注册生5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资格条件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其他资格条件年龄要求为准。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3年8月11日之前取得。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8月11日为截止日期。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其中注明若实践经验不足,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先到企业实践的岗位,企业工作经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可参加招聘,如被聘用,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参加企业实践。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dzvc.edu.cn/)(以下简称学校网站)、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rss.de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学校网站(//www.dzvc.edu.cn/)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8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1日11:00–8月16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学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15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考生所填专业要与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学校介绍基本情况,并在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以国内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课程成绩单;以海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权威翻译机构出具的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翻译件)。学校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最终解释权归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11日11:00–8月16日11:00

学校将根据报名人员填报信息与岗位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1日11:00–8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学校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未改报的,予以退费。

(三)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职业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和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及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其他表格、证明等均需原件,学校不再退回。

3.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70元,面试时间、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各环节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根据岗位特点,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B类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C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及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等情况。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学校网站公布。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考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

学校将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 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7152 监督电话:0534-2687084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有关招聘事项通知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件:

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扫码查看附件)

2023年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聘考试流程

2023年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聘考试流程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原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面向全国招生,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杰出技术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坐落在五朝古都、元代科学家郭守敬的故乡、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邢台市,学校占地1300余亩,建筑面积50.2万平方米。学校1979年建校,1983年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91年承担原国家教委高职教育试点任务,1997年率先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2000年成为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单位,2002年移交河北省成为省属高校,2006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之一,2009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成为全国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荣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2016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学徒制建设单位,2017年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入选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建设序列。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成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要求年龄18-35周岁(1987年6月9日至2005年6月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5名,管理岗位人员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6月(含6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xp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19日

(2)联系人:周老师

(3)电话:0319-2271166

(4)电子邮箱:jxzuzb@163.com;1239861326@qq.com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001-025岗请将报名材料发至jxzuzb@163.com;026-039岗请将报名材料发至1239861326@qq.com。邮箱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学位学历+专业。

报名材料:①《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扫描为pdf文档);

②《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③本人简历(pdf);

④专、本、硕等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一证一页,所有证件按照阶段先后扫描到一个pdf中);

⑤学信网下载的专、本、硕等各阶段学历认证证明(按照阶段先后扫描到一个pdf文档中)。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资格审核。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通知。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浏览学校网站,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教师素养、社会通识的掌握情况,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及经审核后的笔试成绩、排名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均在学校网站(www.xpc.edu.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学校网站(http://www.xpc.edu.cn/)公布。

3.面试方式。

面试时采取先试讲后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是通过课堂讲授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板书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试讲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内容为所学专业课主要课程(应聘者自定讲授内容),试讲形式为课堂板书讲授,不提供PPT,要求应聘者自己提前做好试讲内容的讲授准备。答辩主要通过与应聘人员面谈交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背景、语言表述、思维应变、仪表仪态和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辨别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在经审核后于面试全部结束当天在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张贴和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人事处将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学校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本科、硕士、博士)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各阶段学历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http://www.xp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xp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网站(http://www.xpc.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71166(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73247(学校纪检监察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6月8日

2023年忻州教师选聘公告11所学校65人

2023年忻州教师选聘公告11所学校65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选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6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单位有11个,选聘名额共65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忻州市2023年部分市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选聘对象

忻州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和乡村在编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9.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

10.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乡村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4.招聘为乡村在编教师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未征得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选聘报名后、聘用之前,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选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通过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8:00至2023年7月23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3年7月24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选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选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若计划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选聘名额,使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如选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选聘岗位及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选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发布选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见后)。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7月2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见后)。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20分)、岗位对应学科段知识(30分)、初中段知识(20分)、高中段知识(20分)、大学段知识(1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部门对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次数最多1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为面对考官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代表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时间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公布。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选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退场将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选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选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选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最多递补2次)。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选聘岗位、选聘数量、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八)单位确定

招聘单位、招聘名额为2个及以上的岗位,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的聘用学校。

特别提示:本次选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0350-2028825 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

0350--3303270、3022139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350-2020368 忻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350-3333625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选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忻州市2023年部分市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

忻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2023年菏泽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条件和流程

2023年菏泽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条件和流程

一、学校简介

菏泽学院坐落于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初的冀鲁豫区第二师范学校。学校现是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立项单位,山东省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建校70多年来,已向社会培养输送了20万名高素质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1436亩,建筑面积5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20万册、期刊800余种,电子图书252万册、数据库44个。拥有本科专业64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面向29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万人。现有专任教师1200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0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拥有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究基地等17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5个、一流专业8个、一流本科课程18门、精品课程和示范课程27门。现有国际友好学校81所,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积极开展国(境)外访学、学术交流和对外汉语教学等工作。

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明确指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山东省教育厅与菏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菏泽学院协议书》,明确提出积极推动筹建菏泽大学、建立菏泽学院校地合作发展新机制、促进菏泽学院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之路"的共建目标。目前,全校上下紧紧围绕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加大人才引育,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师、教辅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2023年8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7日11:00--2023年8月3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rsc.hezeu.edu.cn),进入菏泽学院2023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身份证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2;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上述(1)-(4)材料外,还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6)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4;

(7)应聘岗位有运动员资格要求的,须提交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8)体育教练员岗位要求具有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市级以上体校等三年以上专业运动训练经历,且经省级体育教练员任职岗前培训合格。获得过全国成年单项比赛或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八名或青年(大学生)单项赛事前三名以上成绩,或取得运动健将以上等级称号。

在职人员应聘的,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予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不得通过截图的方式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菏泽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菏泽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教师10、教师11岗位和体育教练员岗位先进行面试,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笔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师12、教师13、教师14、教师15、教师16、教师17、教师18、教师19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先进行笔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2.笔试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辅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相关理论知识和管理、服务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体育教练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3.面试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教师10、教师11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40%,技能测试占20%;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

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体育教练员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20%,技能测试占40%。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和准入查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5529582

监督电话:0530-5525840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3: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4:研究方向证明

菏泽学院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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