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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流程

2026-09-07

湖北省十堰市2024年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已经发布,这次招55人,分两个不同的岗位,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都不一样。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完整的招聘流程和时间节点,准备报名的人可以保存下来。感到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十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流程

一、招聘岗位

1.应急机动队辅警35名。主要从事社会面巡控、协助民警接出警、维稳处突等警务辅助工作。

2.交通管理辅警20名。主要协助民警开展交通疏导,劝阻、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及文书处理、资料整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应急机动队辅警: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身高175cm以上,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心理素质好,双眼裸视力在4.9以上。

2.交通勤务辅警: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有文字功底和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文身、口吃、重听、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湖北省户籍。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待遇保障

1.应急机动队辅警月工资3500元、交通管理辅警月工资2550元,半年实习期后评定相应层级,计发层级工资,另加伙食补贴。

2.单位负担社会保险每人每月1000余元,并随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3.聘用期间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假期。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6日起。

2.报名地点:应急机动队辅警报名地点在茅箭区朝阳中路29号华悦城15楼,联系人:徐经理13635705660/曾经理13972460440;交通管理辅警报名地点在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803室,不接受委托报名,联系电话:8892590。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符合应聘条件者确定为考试人员。

3.报名所需资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人员需提供部队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露耳)照片2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在市公安局警训基地(发展大道万达广场对面,可乘坐63路、68路、81路公交车到万达广场站下车)。

四、相关事项提醒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便于联系考试等相关事宜。

3.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流程指南

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流程指南

按照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计划招录278名,其中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30名、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105名、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30名、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10名、潍坊市公安局保税分局3名、寿光市公安局50名、安丘市公安局50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二、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各职位年龄条件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四)勤务辅警需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七)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三、报名和资格审查(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25日17:00审核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26日17:00(休息日除外)报考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http://www.sdwfhrss.gov.cn/fwdt/ksjd/)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户口单页)、毕业证、个人信用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等),户籍证件丢失的,也可上传爱山东"APP个人证照信息截图。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同时还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政治考核环节提交审核。(二)资格审查由公安机关组织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于6月26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信息将不能进行更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以此作为参加后续笔试环节的凭证;提交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将说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工作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期间,招录单位设置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四、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文职辅警1:5的比例、勤务辅警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进入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评范围。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三)体能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如进入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2)要求执行。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五、体检和政治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如进入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对于报考人员为通过政治考核,刻意隐瞒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存在的不得招录为辅警情形的,录用后一经发现,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处理。对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可根据岗位需要从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六、公示、录用和待遇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试用期满后,根据人员所在岗位和工作绩效,确定工资标准,月应发工资为2567-415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具体职位工资详见附件1)。录用期间,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七、其他本次招录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潍坊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录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录单位咨询电话: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0536-8878557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0536-8189921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0536-7285504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0536-7733316潍坊市公安局保税分局:0536-8890815寿光市公安局:0536-5298801安丘市公安局:0536-4383918附件:

附件1: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xlsx

附件2: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附件3: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潍坊市公安局2024年5月30日

湖北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北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十堰市(含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详见《岗位表》。

2.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人员在规定时间里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并广泛宣传。

(二)报名时间、方式、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至邮箱1335777585@qq.com,文件包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01培智语文教师XXX)。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

4.下载网址:十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shiyan.gov.cn/)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核。

3.资格审查结果与后续考试公告一同发布。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方式与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急需紧缺的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持有效期内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进行报名。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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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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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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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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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4年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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