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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学部软件学院综合秘书岗位说明

2026-09-07

黑龙江高校就业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学部软件学院综合秘书岗位现在开始招聘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岁。今天小编整理了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包括岗位职责、应聘条件、报名方式和考核流程,报名截止到10月15日,有意向的往下看。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学部软件学院综合秘书岗位说明

因工作需要,面向校内外招聘软件学院综合秘书,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学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计算学部软件学院行政相关工作及校企合作相关事宜,协助领导完成学院特色培养相关环节,助力学院产学研一体化进程,承担工业实践和国际班的相关工作。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原则上要求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所从事岗位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良好的语言能力和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能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熟练撰写文案,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协作、资源拓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服务意识强,综合素质良好;

(5)抗压能力强,能吃苦耐劳,务实。富有团队精神,有责任心,积极向上,具有开拓精神;

(6)本次招聘录用合格的人员,如逾期不能按录用单位约定的时间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保留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将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学部劳务派遣管理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1),以及相关证书和证明等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hyn@hit.edu.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软件综合秘书–姓名。

(2)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5日;

(3)考核:经简历筛选通过人员,在指定方式进行应聘考核,应聘考核时,请携带相关证书和证明等佐证材料,详情另行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概不回函回电通知。

(4)体检;

(5)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派遣。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

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个人与哈尔滨市启航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学部工作,约定派遣期,薪酬参照行业标准面议。

五、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451-86403260

启航劳务派遣公司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方式:0451-8709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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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岗位申请表

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学部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黑龙江哈尔滨商业大学招聘要求说明

2023年黑龙江哈尔滨商业大学招聘要求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境)内外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介绍

学校介绍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https://www.hrbcu.edu.cn。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五)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岗位,其中教学、科研岗位须为学术型硕士(岗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公开招聘计划中另行注明)。国(境)外院校毕业,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所读专业与国(境)内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为相关相近学科专业。

(六)应聘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者,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七)原则上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其他岗位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公开招聘计划中另行注明)。

(八)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享受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二)除上述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聘用后,享受现行待遇,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的待遇分别由黑龙江省人才办和哈尔滨市人才办支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人员报名截止至2023年12月15日16:00,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应聘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人员报名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16:00,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hucrczp@hrbcu.edu.cn,报名邮件标题须标明应聘部门+岗位代码+应聘者姓名",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的压缩文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附件须小于10MB,附件不能链接到其他邮箱或网址,如因此造成报名材料无法下载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材料按《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件4)所列项目准备。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材料审查后确定具备报名资格人选。

1.符合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面试。

2.经初审符合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发布资格确认公告。资格确认方式、时间、地点将在资格确认公告中一并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资格确认所需材料按《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件4)所列项目准备。

(三)岗位比例要求

1.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2.应聘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最低比例为1:3,如果低于此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四)考核、考试

1.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的考核

(1)用人部门确定面试时间并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数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进行加试,录用加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须提交《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件4)所列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的考试

(1)笔试

①笔试方式、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信息将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②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面试,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2)面试

①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信息将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数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4)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录用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

(五)聘用

1.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

对考核、考试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拟聘人员须到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不递补。

2.备案及公示

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合格人员,经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入职手续。

3.入职手续办理

(1)招聘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须在6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并签订基本服务期协议书,确立聘用关系。

(3)学校在收到聘用人员人事(学籍)档案后为其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聘用人员须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2020年10月1日后无法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应聘人员,可提供护照及签证,以出入境信息佐证在外留学期限;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原件。

(4)聘用人员须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所提供材料、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6)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岗位安排和调整。

(7)聘用人员基本服务期为5年。

4.在招聘公示期满,办理入职期间,因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空缺名额的,不递补。

五、纪律要求

1.学校有关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2.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思想政治鉴定表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六、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

咨询电话:(0451)84892332薛老师

(0451)84892020所老师

报名邮箱:hucrczp@hrbcu.edu.cn。

七、声明

附件:

1.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

2.哈尔滨商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3.哈尔滨商业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4.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

5.哈尔滨商业大学应聘人员报名情况表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3年6月14日

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切实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4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406室)。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连云港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连云港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22152。

(三)报名材料

1.《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7.反映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的相关材料(限报5项)。

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其中第3-7项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2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4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

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在《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组织实施,考察总分100分,考察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察成绩及排名,考察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六、体检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市教育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察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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