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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法院2023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说明

2026-09-08

2023年北京招聘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房山法院的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已经开始,这次招聘要求法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具体的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报名材料怎么准备、资格审查有哪些要求,全都整理好了供大家参考。感到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北京房山法院2023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房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

⑤毕业证扫描件;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房山法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fayuan705@126.com。

2.报名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聘用后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房山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房山法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房山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

房山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房山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可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房山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房山法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房山法院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房山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房山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893648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查看附件

附件1:《房山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广南县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书记员考试内容

广南县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书记员考试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广南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制书记员11名,其中:省管聘用制书记员5名,以其他财政方式供养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广南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名,分设男、女岗位,其中女岗5名,男岗6名。

二、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报考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自动化技术,专业不限。能熟练打字、具有法律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有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无其他兼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广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广南大道155号)。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广南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纸质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小一寸)、照片名称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五)注意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再作任何修改。

4.《广南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承诺人签字,需本人手书。

5.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给本人,复印件一式1份留报名单位。

6.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三部分,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2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即: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写作,满分100分。

2.计算机操作考试

计算机操作考试,满分100分,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3.面试

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若因报考人数较少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3的,按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顺延递补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男岗排名前三名、女岗排名前两名的录用为省管聘用制书记员,省管聘用制书记员名额确定后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男岗前三名、女岗前三名为以其他财政方式供养的书记员。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次启动公开招聘前有效,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程序依次进行补录。

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与招考计划,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法院按规定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如考生对首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于收到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的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由县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八、公示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县法院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须实名反映。

不服从分工安排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考的人员为广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参与法院的司法辅助工作,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试用期工资月薪3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月薪4000元。试用期及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工资月薪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本次考试在面试、计算机操作、体检、考察、聘用阶段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均可进行顺延递补。

十、监督

1.中共广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对招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其他事宜

1.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本次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南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3.招考咨询电话:广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876-5155307。

附件:广南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xls

广南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8日

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须知

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须知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李沧区人民法院委托青岛尚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共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以下条件:

报考司法辅助类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者均予以优先),学历证书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

B、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尚在处分期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父母、配偶、子女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10月16日(周一)--10月20日(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577-10号,青岛托普职业培训学校。

3、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各1份;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名字);

(5)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失业证明;

(6)通过司法考试的需携带资格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个人征信记录;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二)资格审核

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速录,总分为100分。采取电脑看打录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文字速录技能水平。

2、笔试采取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从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仪态仪容等方面进行考察。分值分配(百分制计分):政治素养能力20分、综合分析能力20分、组织协调能力20分、语言表达能力15分、逻辑思维能力15分、仪态仪容1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核算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条件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方能被录用。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办法

录取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招录后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工作岗位: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后,由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通过派遣的形式进行使用,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类工作。

(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解除合同。

(三)工资待遇:司法辅助人员相关待遇月均4800元(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绩效、体检费等)。

九、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报名及咨询电话:0532-66878716、0532-66878719。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代理招聘,提醒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6、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近期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报名请提前咨询。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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