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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报名通知

2026-09-08

2023年北京司法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丰台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岗位正在招聘,学历要求法学本科以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者专业不限。今天小编要说的是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薪资待遇,有想法的朋友可以了解下。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丰台区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报名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0名。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7.有法检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①《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③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扫描件;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⑤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无犯罪证明应是公民自出生以来至今的无犯罪记录)。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聘用制审判辅助+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文件夹压缩后小于10MB,发送至指定邮箱:ftfyks@163.com。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2),报名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周一)17: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报名咨询电话:010-83827773。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本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本院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政审,之后,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本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笔试和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本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本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查看附件

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北京怀柔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面试安排

北京怀柔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面试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二、计划招聘人数

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或者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有法检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①《怀柔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⑤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若无,则无需提交)。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报考法院名称+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怀柔法院指定邮箱hrfygbk@163.com。附件1、附件2长按下方对应二维码进行下载,下同。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限报1个法院,招聘详情请参考各院发布的招考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报名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周五)18: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将会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怀柔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范围详见附件4)。

怀柔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怀柔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以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怀柔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怀柔法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怀柔法院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怀柔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怀柔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896890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8日

查看附件

附件1:怀柔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最高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附件4:怀柔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范围

河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书记员信息

河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书记员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优先聘用;

4.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5.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不低于8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

6.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父母、配偶在信阳市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或以律师身份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技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17:00。

(2)开始网上报名后,考生可以登陆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inyang.gov.cn)查看招聘公告,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特别提醒: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至报名结束前可随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信息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

(二)技能测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到技能测试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

技能测试地点:信阳农林学院

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具体要求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技能测试结束后将直接公布技能测试结果,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应于2023年10月14日下午15:00-18:00通过原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用30元。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经完成。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技能测试合格并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 10月15日9:00--1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2)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5日15:00至16:30

笔试内容:法律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具体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五)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考察和公示工作。

四、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0376-667100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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