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体检和考察的具体要求,整个流程都整理清楚了,符合条件的话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2〕6号)、《关于市巡察事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事项的批复》(高机编办〔2023〕37号),经研究,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面向全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在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高州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符合《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高州市委2号楼521室(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本次选聘不收取报考者费用。
2. 报名需提交材料:
(1)《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需学历认证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上均需核查原件;
(3)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奖惩材料等复印件;
(4)有关身份及资格履历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纪检监察业务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超过1:20时,需进行笔试,按照应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少于或等于1:20时,则不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布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高州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五)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请考生密切留意。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不作递补。
(六)调动和待遇
1.对确定为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被选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四、组织管理
高州市纪委监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选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纪委监委、中共高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0668-6610088);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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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高州市纪律检查委员
中共高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深圳光明区2023年专干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专干6名,具体要求详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31日24: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扫描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社保明细或劳动合同;
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3.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7)。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仅支持PC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83256466;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772,联系人:陈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9月1日。
2.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各设置100分,总分按照笔试分*40%+面试分*60%计算。总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高于等于75分的按照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录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的6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人数,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379。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相应人选。
(四)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1: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xlsx
2: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 .docx
3: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 .xlsx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7: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系统操作指引.docx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管城回族区教师招聘体检考察要求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8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区纪委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主要为管城回族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招聘名额共248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一)高中教师5名:数学1名、物理1名、生物1名、历史1名、俄语1名。
(二)初中教师76名:语文20名、数学18名、英语13人、历史2名、政治3名、地理4名、生物2名、物理6名、化学2名、体育5名、音乐1名。
(三)小学教师146名:语文62名、数学44名、英语10名、体育12名、音乐5名、美术4名、科学4名、信息技术4名、心理健康1名。
(四)特殊教育教师1名。
(五)幼儿园教师20名。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2023年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四)教师资格证科目和报考岗位一致,其中小学科学岗位接受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报考特殊教育岗位需有小学、初中或者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科目不限,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需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六)本科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流程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6月1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考试网(http://gczjw.zgrccp.com),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初审。2023年5月30日9:00--6月2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3年6月3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8日9:00至6月9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613076956、13598617596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对于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试费用。
(二)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或者本人所报岗位和考试科目不相符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技能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3.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详见附件。
4.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资格确认:面试前将组织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3:1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
(二)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四)新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并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1-66339154、0371-61315609
监督电话:0371-66248318
附件_1: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及审核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