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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海门区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表

2026-09-10

2023年江苏南通海门区体检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通过考试之后就是体检环节了,这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体检的具体标准和注意事项,体检不合格的话就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了,所以提前了解一下标准很重要,有问题的话也可以及时调整。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2023江苏海门区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表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海门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海门区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一般要求为南通市常住人员,海门区常住人员优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普通辅警岗位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女性35周岁),如超过45周岁(女性35周岁)的,必须提供超过年龄以上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材料;特辅警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勤人员学历不限);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法制、治安、刑警大队辅警岗位的,采取线上报名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以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626451839@qq.com)。应聘其他单位辅警岗位的,直接到所在单位报名。

1、《海门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簿的照片或扫描件;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0日。报名咨询及投诉电话:0513-6986208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核和考试:区公安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公安局通知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环节。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视情另行通知。线上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社保缴纳记录(超龄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考试。考试主要有文化理论考核、心理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专业技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术知识测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区公安局党委同意,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者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任何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海门区公安局统一组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深圳光明区2023年专干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深圳光明区2023年专干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专干6名,具体要求详见《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31日24: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扫描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扫描)(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社保明细或劳动合同;

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3.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通过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7)。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仅支持PC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83256466;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772,联系人:陈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9月1日。

2.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各设置100分,总分按照笔试分*40%+面试分*60%计算。总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高于等于75分的按照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录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的6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人数,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379。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相应人选。

(四)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1: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xlsx

2: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 .docx

3: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 .xlsx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7: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系统操作指引.docx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广西征费人员考试安排

2023年广西征费人员考试安排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1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征费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确价值观,责任感,领悟力,细致度及主动性,品行良好,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码头管理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理念,思想政治素质高。

5.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聘用的。

(二)岗位要求:

①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财务管理、会计类、审计类专业优先;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②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工作内容:

负责与货主以及代征单位对账、催收缴费工作,负责开缴费通知书以及开具收费发票工作,负责核销领用税票工作,负责相关收入报表的汇总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质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bbwgkgljbhfj@163.com 。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6日

2.审查要求:对应聘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择优安排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8日

2.面试方式:应聘者陈述个人经历,用工单位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考评。面试结束后,根据聘任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情况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成立联合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及要求参加、配合考察者,视为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工资(含个人五险一金")按每人5000-5500元/月执行,具体工资按岗位进行适当调整,试用期间工资按80%执行,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待遇。

附件:公开招聘劳务外包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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