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经发布,部分特定人员可按公告申请笔试加分,但证明材料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小编对可申请类别、材料形式和审核方式作了归纳,也提醒符合多项条件时按公告规则确认,不能简单叠加计算。未提交有效证明的,将按规定处理,具体以审核结论为准。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根据工作需要,经密山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招聘勤务辅警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具体详见《2023年密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招聘岗位:为警务辅助人员;
管理方式及职责: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带领和监督下,聘用人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男性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之后至2005年10月之前出生者);
女性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之后至2005年10月之前出生者);
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以适当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五官、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
7.身高及体重要求:报考的男性净足身高须在175cm以上,女性净足身高须在165cm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在17.1至25.7之间合格。例如某人体重为65千克,净足身高为1.65米,则其体重指数计算方式为651.651.6523.86。
8.具有鸡西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密山市公安局现场进行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而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或受到其他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出台后,招聘的辅警;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进行。
报名地点:密山市公安局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密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职位代码和名字),一张事先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1份;
4.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符合加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现场签字确认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7.报名材料自行装入白色塑料透明档案袋。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相关公安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5.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二)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相应比例,由密山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放宽面试人选比例。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
六、体能测评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笔试成绩较高的为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2.体能测试项目与方法按照《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3.具体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并在体能考试前签写《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试不列入考试总成绩。
5.体能测评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笔试成绩较高的为进入体检人选。
七、体检与政治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察期间发现存在不适宜招聘有关情形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拟招聘资格。
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递补工作,由密山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况的,可进行人员递补,由密山市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
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招聘的辅警试用期内发放月基础工资3049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依据评定层级兑现薪酬待遇。所招聘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报名咨询电话
0467–5239166
0467– 5258212
查看附件:
1.《2023年密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3年密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密山市公安局
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黑龙江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硕士教师和教辅人员6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教师及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岗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学校提供硕士教师及教辅岗位6个,招聘计划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教师及教辅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人员待遇
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遵纪守法,具备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须为2022届、2023届或2024届毕业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报名开始时间为24日)。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10月24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须为30周岁(含)以下即1992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4日8时至2023年11月2日17时。
(二)系统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https://lgdx2023ssjs.ibaoming.net/
3.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外籍人士通过护照报名。
5.网上报名上传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报名后,除进入面试、岗位计划调整信息及录取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栏目公示外,其他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或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栏目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开始至2023年11月15日。
学校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审查通过者,按通知要求到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现场确认提供的材料需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应聘人员的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报名表》(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模版》(附件4)原件和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提供材料不全或未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需打印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5.应聘同一岗位者,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招聘方式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资格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不影响该岗位招聘计划。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审批
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十)见习期考核
学校统一安排1个月见习期考核,对应聘人员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流程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公示期3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其他到校环节需严格遵守我校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校会及时发布通知,请应聘者留意报名网站。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老师
联 系 电 话:0451-86390189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39011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261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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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教师及教辅人员招聘计划表
2.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报名表
3.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思想政治鉴定表
4.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模版
2023年黑龙江绥滨县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一)留置看护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要求为男性。
(二)留置看护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
(三)社区戒毒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女性。
(四)社区戒毒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男性。
本公告所涉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通过降低开考比例后仍不能达到笔试开考标准的,缩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缩减的招聘名额可在各招聘岗位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报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后执行。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限绥滨县行政区域内户籍。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绥滨县公安局予以审核。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整体压缩打包,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信箱sbxgajzzb@163.com
报名材料内需包含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考生需自行打印,在扫描前粘贴照片,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手签承诺;电子版需提供Word格式。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
(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各1份。
(4)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加分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绥滨县公安局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布。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增加面试名额,如 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绥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
5.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科目高者优先。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1.对考试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绥滨县政府网站(https://www.suibin.gov.cn/)及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含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绥滨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67969
16646841345(工作日早8点30分-11点,下午1点30分-4点30分)
监督电话:19804680486
查看附件
附件1:绥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笔试加分申请书.doc
附件3:绥滨公安政务公众号二维码
绥滨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