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湖南省考的成绩构成其实不复杂,记住一个比例就能算清楚自己的分数。今天小编把各职位的笔试面试占比整理出来,还附上了排名规则,成绩相同的时候怎么排、笔试成绩相同又怎么比,都写明白了。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占百分之六十,面试成绩占百分之四十。
(一)成绩合成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法律专业知识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招警专业科目3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申论20%+教学试讲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教学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
湖南省考笔试成绩计算方式说明

湖南省考成绩计算方法:
1、考生报考公务员普通职位考试
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
综合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2、考生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
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40%法律专业知识。
综合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3、考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含警犬技术职位)考试
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20%招警专业科目。
综合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4、考生报考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考试
综合成绩=25%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教学试讲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最后如果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