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23年引进教师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编办提请编委会研究同意,再办理调动和入编手续。引进教师需要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小编今天整理了调动入职的相关事项,申请前可以先了解清楚。感到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规范、简化、有序做好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优化教育人才引进、培养环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我县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在泗县以外工作的在编在职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3.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40周岁以下指1982年5月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7年5月之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高中(中职)教师可申请初中、小学岗位,初中教师可申请小学岗位,幼儿教师限申请幼儿园岗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当地人社、编制部门同意的;
(2)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7)拟调入岗位按回避制度规定应实行回避;
(8)其他不宜引进的。
三、引进原则
1.坚持缺编可进原则。
2.坚持对等引进原则。原编制在城区的引进到城区学校,原编制在农村的引进到农村学校。
3.坚持实绩导向原则。引进人员为县外农村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的,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类评比(优质课、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被评定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或被评定为特级教师称号、市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的,可以推荐到城区相应学段学校。
四、引进计划
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均予以引进,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五、引进程序
1.申请报名。凡自愿要求调入我县相应学校任教且符合引进条件的教师,须填写调动申请表(见附件2),经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人社、编制部门同意后,持《泗县2023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一式四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6月20日–8月2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均可报名。遇有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在征得县教体局同意后时间可适当顺延。报名地点: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408室)
2.资格审查。现场接受报名资格审核,初审合格后,予以登记,按照报名登记先后顺序初步确定拟调人选岗位。
3.考察体检。初审合格后,根据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县委编办组成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并审查拟调入人员档案。对调动申请人三龄两历一身份”和编制性质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并征得调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意见后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4.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调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相关人员引进资格。
5.调动入职。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县委编办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县教体局到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调动、入编等手续。凡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引进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学校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有关学校与引进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确立人事关系。引进我县的各学段教师,均享受与县内在编在岗同学段、同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引进后序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均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www.sixian.gov.cn/xwzx/tzgg/index.html),凡不能按时参加考察、体检等,或在引进要求的时限内不能办理相关引进手续的,按放弃引进资格处理。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在引进期间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有报名者承担。
县纪委监委对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引进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7-7020086
监督电话:0557-7022674 7018258
附件1:泗县2023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泗县2023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xls
泗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云南星河高级中学教师招聘信息

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星河高级中学是由个旧市教育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坐落于享有世界锡都"美誉的个旧市大屯街道昆河路。学校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办学规模30个班。
星河高级中学作为驾驭式自主教育体系化办学品牌实验学校,将全面推行被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卓越的办学成果检验了的驾驭式自主教育办学理念、理论体系和与之对应的实操体系。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高中各学科教师,就职前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进行职前培训,培训合格正式聘用。热忱欢迎有教育情怀、有职业理想、有专业素养的有识之士加入我们!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皆可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无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其中语文学科需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设备辅助教学;
5.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者;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者;
3.受过刑事处罚者;
4.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三、薪资待遇
年薪8万元--20万元(含五险一金"、在校期间食宿补贴、节日福利、工装补贴、基础工资、课时工资、职务津贴、教育教学管理质量奖等),具体工资以工作量和工作成效为标准核算。
四、招聘流程及时间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者按照学校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将自己制作的求职材料扫描件或压缩包发送至:3160002606@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简历投递时间:2023年5月6日--5月26日。
2.应聘材料包括:《个旧市星河高级中学2023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荣誉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2023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但需持2023届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并盖有学校或教务处公章);本人近期全身彩色电子版照片1张、白底一寸证件照1张。
注: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所投个人简历材料恕不退还。应聘者需如实填写信息登记表中个人相关信息,若信息有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中的一个学科岗位。
(二)笔试
1.资格初审入围者,学校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加入学校微信群(具体安排详见微信群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核内容是本学科与高考难度相当的试题。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
(三)面试
1.笔试通过者,学校将电话通知面试(含试讲和面谈),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30日--6月3日。
(四)聘用
1.通过笔试面试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组织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合格者与学校签订拟聘协议。
2.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逐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附件:个旧市星河高级中学2023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个旧市星河高级中学
2023年5月6日
2023江苏苏州高新区公安招聘辅警78人公告说明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年龄、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六)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2023年4月1日之后办理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的人员;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3日下午5:00登录苏州高新人才网上报名系统 (http://hwzp.sndhr.com/index.html) 进行网络报名(以现场审核为主,不需关注系统审核)。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请报考人员于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9:00至11:00携带《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2023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及3张一寸彩色照片,至苏州市高新区人才市场(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联系电话:68414173。
(二)考试
考试分为A类和B类,A类进行笔试、面试;B类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参加A类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参加B类考试的考生,按体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评项目为104往返跑、俯卧撑(男性)或仰卧起坐(女性),008岗位还需1000米测试,考生体能测评成绩于当天体测全部结束后公布,体能测评成绩标准及占比请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体能测评参照表》(附件4)。
考生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面试、体能测评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于当天面试结束当面通知考生。考试总成绩在苏州市高新区人才网公布。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苏州高新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所报岗位,由政府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68756000-29633;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6098。
六、本公告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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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
附件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体能测评参照表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