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的选调须知在2023年7月正式发布。渭南高新区这次选调对于年龄、学历、专业等都有明确要求,不同条件的教师对应的年龄限制也不同。今天小编要介绍的就是各项选调条件以及报名的具体安排,打算参加选调的教师可以先确认自己是否满足基本要求。感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紧缺学科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名额
选调30名紧缺学科专任教师。详见附件1《渭南高新区2023年公开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佳。
2.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持有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渭南高新区2023年公开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计划表》。
3.年龄要求,一般人员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985、211院校毕业生、公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获取时间均截止2023年6月30日)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必须为渭南高新区外的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主要情形: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处于党、政纪处分期内的;曾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违反师德师纪的;已经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明确服务期限,服务期未满的(截止2023年8月31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档案审查、调动和分配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gaoxinqu.weinan.gov.cn/)自行下载填写《渭南高新区2023年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提交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渭南高新区时代广场东路(文化活动中心)办公楼二楼。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渭南高新区2023年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2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事业单位招录(聘用)手续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工资表(含转正定级表),无法提供原件者,须提供盖有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者需携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授予该荣誉的文件,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需携带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
除报名表外,其余资料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原件审验,复印件存留,存留资料均不返还。
4. 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
(二)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讲授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有违法记录和影响选调的情况,将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gaoxinqu.wei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后,不再进行补录。
(六)档案审查
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拟选调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拟选调人员档案审查过程中如有不符合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和选调条件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如在公示期后180个自然日内不能办结个人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取消选调资格。
(七)调动
档案审查合格的,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与教育文体局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借调申请,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分配
由教育文体局依据区内各校学科设置及教师配置情况分配选调教师到岗。
四、其它事项
1.本次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选调的相关工作信息均以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gaoxinqu.weinan.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选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高新区公开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渭南高新区2023年公开选调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渭南高新区2023年公开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渭南高新区公开选调紧缺学科专任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20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7名、专职辅导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工作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届本科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
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占用事业编制并按照事业编制方式聘用管理,岗位试用、考核期1年,考核合格后转入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均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ulinvtc.com.cn/)、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附件《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简历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ylzy.zp.kooci.net/。网上简历审核通过者还须携带相关资料接受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者才算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截止时,简历审核不通过者,视为报名失败,无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08:00至2023年5月29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系统进行投递岗位操作后,不允许修改简历,应聘人员需慎重填写简历,投递岗位之前可以保存已填报的信息。
网上简历审核时间:2023年5月26日08:00至2023年5月30日18:00。
网上简历审核通过后,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日08:00至2023年6月6日18:00
现场资格初审地点: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热身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初审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操作流程》。
现场资格初审结束后,笔试通知将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资格初审通过者,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报名结果并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初审提供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岗位报名表原件(下载打印方法可参考本公告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①应届本科毕业生以2023年将要取得的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以2023年将要取得的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还须提供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③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各阶段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④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或医院在岗人员报考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思政类教师岗位须提供入党证明材料(所在支部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情况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于6月14日08:00至6月16日18:00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心理测试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能力测试》两科,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申请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相关的知识,申请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辅导员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专业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6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专业能力测试40%
(5)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7月初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将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7)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专业能力测试4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
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心理测试
体检和心理测试由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安排在三甲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将发送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和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出现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等程序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912-3448825、3456133、3448838
违纪违规投诉举报电话:0912-3456029、3456039
附件
1.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操作流程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