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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口盖州教师招聘报名及考试流程

2026-09-07

2023年盖州地区的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教师编制招聘每年都很受关注,这次盖州市教育系统共招聘135人,机会比较难得。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详细要求,包括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和录用流程都整理好了。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营口盖州教师招聘报名及考试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盖州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盖州市教育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2023年盖州市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35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2.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需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6.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和盖州地区现在职教师不得报考;

7.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9时至8月4日17时。

2.报名方式方法:报考人员登录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考生报名端或报名网址//ln.bmpta.com/ykgzsjs/index.aspx,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资料,并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需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技术咨询QQ2874429322。

3.网上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网页截图;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及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查询页面全网页截图,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认证通过暂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教育部门认定通过状态查询页面全网页截图。上述材料均按网上报名软件要求,上传至报名网站。

4.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考部门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12时至8月5日9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5日12时。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人,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6日14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客服电话95070。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笔试报名程序结束。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关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2∶1的比例,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削减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

2.确定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环节。

3.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2)。

4.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等信息将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

(1)按照资格复审结果,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的职责特点,注重考查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等。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两项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岗位具体面试内容等信息将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体检及录用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体检由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2.确定岗位。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具体招聘单位(学校)不唯一的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具体单位,明确岗位。

3.考察。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暂未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中职各岗位,录用人员须在录用两年以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均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盖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7-7689181

盖州市教育局 0417-7689143

附件: 附件3-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附件1.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doc

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盖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6日

2023年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等规定,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校拟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注:应聘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2023届毕业生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3)个人简历;

(4)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excel版);

注:以上资料电子档递交至rsc3809886@163.com,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2.非2023届毕业生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照片);

(2)相关学历证书扫描件(照片);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

(4)个人简历;

(5)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excel版);

注:以上资料电子档递交至rsc3809886@163.com,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如为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校园专项公开招聘计划40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6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电子邮件以达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注意事项:须将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excel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2023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3届毕业生)、相关学历证书扫描件(非2023届毕业生)发送到rsc3809886@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2023年6月9日下午17:30前,所有报名考生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武汉理工大学(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面试。未参与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上午8:30 -- 18:00

面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报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办法

1.各岗位随机选取一名考生作为代表,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各岗位的面试顺序。再由各报考考生抽签决定岗位内的面试顺序。

2.教师面试形式为说课、回答主考官提问,程序为:面试人员按课题备课10分钟,备课结束后,进入面试室,说课7分钟,回答主考官提问3分钟,共计10分钟。考生说课结束后,将说课稿上交评委(须在说课稿的左上方注明顺序号)。

3. 面试计分方式。面试100分,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评分。报分员报分后,由记分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报分员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后退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备案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他说明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22-3809038.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武汉理工大学就业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722-3809886;瞿老师15072967767

附件1: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园招聘报考指南.docx

附件3: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x

2023年5月24日

巩义市2023年高中教师招聘专业及岗位说明

巩义市2023年高中教师招聘专业及岗位说明

为进一步扩充我市高中教师资源,满足我市高中阶段扩招所需教师,经研究,决定招聘高中教师108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08名,均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学科(岗位)如下: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1.招聘院校范围及学历条件

市区高中招聘教师的毕业院校及学历条件: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见附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

(3)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及其它省属重点师范大学(见附件2)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其他院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镇区高中招聘教师的毕业院校及学历条件为:

除符合上述市区高中教师招聘条件外,报考镇区高中教师物理、数学、地理等学科的,毕业院校及学历条件可放宽为:省属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以上院校均不含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上述学历要求均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学位。

2、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本次招聘学科专业目录中相应报考学科所含的专业一致或为其所含专业的相近专业(详见附件3《巩义市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高中教师学科专业目录》)。具体按以下原则把握:

报考者毕业院校符合上述(1)-(3)条件之一的,其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专业目录中相应报考学科所包含的专业一致或为其所包含专业的相近专业;报考者毕业院校符合第(4)项的,要求其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专业目录中相应报考学科所包含的专业一致或为其所包含专业的相近专业。

3、教师资格证: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本次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招聘或聘用资格)。

4、年龄: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察、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实施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市区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应明确是否同意调剂到镇区高中岗位(以报名表填写信息为准)。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巩义市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4,请严格按表格下方填表说明规范填写,需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模版见附件5)或就业协议书,或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位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本次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招聘或聘用资格);

(5)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信息如实进行填报。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虚构相关信息或瞒报可能影响资格审核的重大信息,由此对本人招聘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中州颐和酒店(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西门北侧)

关于报名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0371)64350712、69580071、13592695665、13849016000。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并向报考者现场反馈资格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资格和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招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

本次招聘考试批次及时间安排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教材为高一、高二年级巩义市现行教材,由考生按报考学科现场随机抽取试讲题目(可抽取2个,从中挑选一个进行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答辩时间共10分钟(试讲8分钟,答辩2分钟)。评委将对考生进行现场打分。试讲答辩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并于考生试讲答辩后现场告知。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

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经教育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可将相应缺额调剂至急需紧缺的岗位。

(三)体检

1、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市区高中教师岗位且同意调剂的人员,同时参与市区高中、镇区高中两类岗位相应学科的排名,此类人员按先市区高中岗位、后镇区高中岗位进行排名)。

如某岗位进入体检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以实际进入体检人员为准。

2、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要求处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1.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相应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报考市区高中教师岗位且同意调剂的,可分别在市区及镇区两类岗位相应学科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本次招聘结束,拟聘用人员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在郑州市2023招才引智--教育系统赴东北师范大学引进高端人才招聘活动中,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招聘计划缺额,调剂至本次招聘中统筹使用。

(三)新招聘人员由巩义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并集中办理入职手续,新招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能向巩义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调动。

(五)按照郑州人才计划",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每人5.4万元、3.6万元、1.8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巩义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工作设立监督电话:0371-64583569、69580158。

附件1: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名单

附件2:40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名录

附件3:巩义市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高中教师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4:巩义市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5:2023年毕业生证明

2023年5月11日

2023年沧州新华区教师招聘条件及流程

2023年沧州新华区教师招聘条件及流程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拟为我区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初级中学教师75名;小学教师83名;幼儿园教师22名。

具体岗位详见《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和报名网站http://120.211.69.217:8051发布公告。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相关条款,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本科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应聘;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经公开招聘进入新华区的在职教师;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日上午9:00至8月9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时间至8月10日下午17:00。报名人员登录http://120.211.69.217:8051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等有关要求,已在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11-87102235,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7-2029798,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3011332,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咨询。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3.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可调整到本岗位类别其他岗位。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均以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个的按照1:3的比例,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2个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笔试结束后,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三)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单(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证件审核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需书面承诺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师范类专业条件岗位的考生,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或师范类"者,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册),且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

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5.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其责任。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分学科试讲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全部面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五)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面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选岗由区教体局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岗位。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三)用人单位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师德师风、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对违规违纪、年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或因行为不当引起较坏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予以解聘。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2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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