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事业单位招聘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3年驻马店农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名,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具体内容,招聘对象、岗位要求、考试流程全都有,想报考的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感到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按照驻马店市关于《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的工作部署,着力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性、引领型人才(团队),持续为驻马店转型发展积蓄壮大新动能。结合该校工作需要,2023年驻马店农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驻马店农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驻马店农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
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日到现场报名(包括2022年12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在河南省招才引智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驻马店市盘龙山路2668号)。可乘坐6、24、K6路公交车驻马店农业学校站下车即到,也可乘坐2路公交车驻马店农业学校南门站下车,往北200米即到。
2.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等待是否通过通知。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短缺急需专业岗位,单位主管部门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教学岗位笔试分为2科:1.教育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专业标准等);2.教学教法(含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课程与教学论等)。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等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50%+教学教法成绩50%。
2.面试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1)普通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对于紧缺岗位达不到竞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农业学校: 0396-2725606
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6-2812540
驻马店市教育局: 0396-2915978
附件:2023年驻马店农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23年9月26日
廊坊香河县2023年教师招聘200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经研究决定,香河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香河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考生可通过本次招聘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3140(后统一称招聘报名网站")查询本次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区分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至2005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2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5月2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3年)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信息表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北京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考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5月27日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转发。
(二)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3140。
报名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
审查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9:30
交费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23:59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时间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考生须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3)网上交费。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报名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不退报名考务费。
2.打印《笔试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6月12日至16日期间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6月17日上午7:50-9:20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0:00-12:00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可于6月20日登陆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查询。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6月21日至23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香河县人力资源市场﹝新开街20号﹞一层大厅。需提前准备的复审材料包括:
a.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b.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c.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及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提供《退役证》和家属随军相关佐证材料。
d.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6月28日至30日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7月1日。
(4)面试的方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考生根据试讲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
(5)面试成绩
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合格分数均为60分,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考察、体检人选。
(6)面试评委会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7)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试讲)60%。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少数民族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加试决定进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7月4日,在本次招聘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考察时间为7月5日至11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7月13日,在本次招聘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7月15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选择学校
公示期满的考生选择学校时间为暑假开学前教师集体备课周的第一天(8月28日),选择学校地点:香河城内四小三层会议室。
(一)8月28日上午9:00,考生到香河城内四小三层会议室集合,进入选择学校环节。
(二)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三)每名考生只限选定一所学校,选择确认后不再更改。
(四)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进入会议室集合。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时刻关注香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香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发布。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考生,于7月20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至香河县人社局事业股(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4层B区414室)。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8月20日前),须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香河县人社局事业股(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4层B区414室)。若在规定时限内,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香河县人社局进行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人社局0316-8322073)
附件:1.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表
香河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
汝城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14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4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92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
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增补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汝城县随军家属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5)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符合小学学段所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汝城县特岗教师以及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在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自行下载相关专业目录,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自行到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笔试公告。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物理、生物、地理、政治、高中语文、中学数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经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
(6)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9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0日下午15:00-17:30到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5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小学、初中、高中、职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共用一套试题;幼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幼师》,一套试题。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后15天左右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汝城县教育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不设开考比例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本次招聘考试相同试题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打印的《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历学位查询信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籍查询信息)、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如果是2023年上半年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受理凭证,且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交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查验,逾期不予聘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报考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截至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岗位计划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递补人员名单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汝城县使用教材。幼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五项全能展示,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统一画"、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二阶段单独展示 唱、跳、弹、说"四项,时间不超过8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合成及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程序,如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在原报考岗位。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如果入围选岗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选岗程序。选岗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选岗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以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由汝城县人社局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指在汝城县教育系统服务),其中报考村小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必须在选岗学校(村小)服务满3周年。不是村小岗位的小学教师岗位,也可以由所在乡镇学校安排到村小工作,但不设村小服务年限。
招聘单位应在汝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如考生因不及时关注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将享受学费补偿。符合《汝城县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及《2023年汝城县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相关要求的,可申请享受汝城县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教育局行风监管办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226907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0735-8230888。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汝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汝城县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