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58名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公告正在发布中。今天整理的是本次招聘的重要时间节点,包括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审核要求和面试安排。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已完成住培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8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年龄要求在1978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引进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引进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根据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规定,符合两个同等对待”人员,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以上人员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2.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报考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00。
2、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向各引进单位人事科提交报名材料。需提交《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的照片或扫描件。
永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819437415@qq.com;联系电话:0577-57762309。
永嘉县中医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854518650@qq.com;联系电话:0577-57881015。
永嘉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电子邮箱:303652167@qq.com;联系电话:0577-67205507。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引进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和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更新版)、《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进行审查。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考核签约
考核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划核减(取消)
岗位代码为T039-T042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在聘用期内,聘用对象不得申请离职,如若必须离职,须经研究同意后,并按《聘用合同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对象在签约服务期未满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将全额追回已下拨的安家补助及其他享受的人才待遇,若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
1、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的;
3、出现重大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的。
四、引进人才待遇
(一)人才奖励
新引进全职符合《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人才,按人才类别给予1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个人专项奖励。各引进单位另有人才专项补贴奖励,对特别优秀的急需引进人才可申请 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住房保障
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 号)条件的,可申请配租配售型人才住房。
各引进单位给予的优惠政策,新引进人员在院工作期间,需要租房的,根据人才不同层次每月享受租房补贴1000-1500元,发放5年;或一次性补助安家费2-6万元;或享受永嘉县域内首次购房补贴3-9万元。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其他政策
1.新引进人才可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引进人才的配偶如需安排工作的,可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新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2.引进人才需开展课题项目研究的,医院可根据需要给予同等额度的资金匹配。到院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另行按医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以上待遇如遇县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分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分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县外在职人员须于体检结果公布后六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资格条件中所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及执业医师证书上的执业范围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参加永嘉县医学类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六)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国永嘉公务网(//www.yj.gov.cn/)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八)本公告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0577-5767761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7-67951821
附件1: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8日
浙江2023年吴兴区中医院招聘编外医疗卫生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下发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招录与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吴卫计〔2018〕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编外工作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吴卫健〔2021〕5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23届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报名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8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8日,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下午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其他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3日下午16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
(三)考核测试
其中护士岗位采用操作考试+面试的形式:
(1)操作考试:操作考试主要内容为护理基本操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对象根据操作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相应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操作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不满60分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
护士以外的岗位采用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如报名人数超过1:20,在面试面谈前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谈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单位与聘用人员依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视招聘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在此次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0572-2551765、0572-2551777。
4.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0572-2970091。
附件: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浙江湖州国企招聘公告详情

湖州华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湖州华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队协作能力及适岗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
3.笔试入围。初审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入围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将不开考。
4.面试。根据资格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名单不再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最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需提供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7.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评价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从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收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
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四、其他
(一)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二)应聘资料进入公司人才储备库,未被录用者的资料公司代为保密,恕不退还,敬请谅解。
永州新田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新田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5名,其中高(职)中教师15名、初中小学教师50名,具体详见附件1。
高(职)中教师岗位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若同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采取先笔试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5年6月1日--198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程序及步骤
招聘信息通过新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t.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3日至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新田县人防大楼南区三楼办公室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专业要求审核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县教育局组织研究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不得随意放弃。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列入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应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准考证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3日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人防大楼3楼南区311室)领取。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①需笔试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初中教师岗位为初、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
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为本科层次相关心理健康知识;
农村初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为初、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
②直接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需参加笔试:
职中语文、数学、化学、高中地理教师岗位为初、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
高中日语、职中财会专业、计算机、环保教师岗位为本科层次相关专业知识。
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查分,不受理委托查分。
另行公告。
①职中财会专业、计算机、环保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的方式。
②农村初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能力素养测试。
③其他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采取试教方式进行,试教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采取先备课后试教的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招聘名额与测试人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需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如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2比例,采取差额和等额测试,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测试时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测试人员的测试成绩应不低于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实际参加测试人员的有效测试平均分或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高(职)中教师岗位,若同岗位有效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则按实际有效报名人员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参加测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如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采取差额和等额测试,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测试人员的测试成绩应不低于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实际参加测试人员的有效测试平均分或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此场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结果均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作安排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特定岗位设置原则进行分配。
五、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一)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到县外或本县其他非教育系统工作、不得辞职,否则按违约处理,原则上不予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聘用完成后。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五)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 0746-4781396
政策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46-4723043
监 督 电 话:新 田 县 人 社 局 0746-4723391
附件:附件1 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 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 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 同意报考证明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