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考试安排是很多求职者关心的事。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发布了最新招聘公告,计划招录10名工作人员。今天小编整理了这份招聘信息的核心要点,从报名要求到考核方式再到体检标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详细了解一下具体的招聘流程。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前身为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2012年6月,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迁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是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和江苏科技大学合作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依托江苏科技大学扎实的办学力量,学校采取新机制新模式办学,与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张家港江苏科技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协调发展,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学院坐落在全国百强县市前三甲、全国文明城市张家港市城北科教新城沙洲湖畔,占地约856亩,建设总投资11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设有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商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设计制造、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冶金工程、财务管理等25个本科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生6000余人。学院坚持人才强校”的战略,拥有一支富有特色、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学院秉持根植张家港、面向全江苏、服务长三角”的办学理念,充分依托江苏科技大学的整体办学优势以及张家港的城市品牌效应,坚持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服务行业企业需求,办学十余年来快速发展,综合办学实力实现了质的飞跃,成为校地合作发展高等教育的成功典范。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履行本岗位的技能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五)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将个人简历及各类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dzb_rs@163.com。邮件名称和简历文档名称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申报岗位。若未接到电话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
采用业务能力考核、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
根据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院党群工作部人事科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E_mail:dzb_rs@163.com 网 址://szlg.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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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2023年招聘岗位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
党群工作部
2023年10月11日
2023浙江安吉国控集团招聘岗位设置及条件要求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县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40亿元。为适应集团业务发展需要,集团总部及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不受常住户口地区限制,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岗位设置
具体岗位招聘信息请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报考条件要求。
3、无犯罪记录,近二年内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同步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以及浙北人力资源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公告网址:浙北人力资源网(https://www.zbrlrc.com/web)
安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nji.gov.cn/)
2、注册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18日9:00至2023年10月23日16:00止。
网址:浙北人力招考系统(https://www.zbrlrc.com/zc/zcweb)
应聘人员登录浙北人力招考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证件照及相关要求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18日9:00至2023年10月23日17:00止。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按招录人数1:3开考,如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录岗位。招录岗位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25日9:00至笔试当天9: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https://www.zbrlrc.com/zc/zcweb)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笔试
笔试由浙江浙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6、资格复审
面试前,浙江浙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本单位实际通知时间为准,通知的形式包括短信、电话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对象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
审核材料如下:
(1)《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一份(请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3,不得改动、删除、添加资格复审表排版版面和内容,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招聘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岗位相应的职称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一份;
(6)有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提供历年社保缴纳证明一份;
(7)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资格复审表上。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网上报名信息或资格复审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7、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人员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如遇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8、体检、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考察工作由国控建设集团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的、复检不通过的、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方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9、公示、录用、递补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以及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不到岗视为放弃,如遇上述情况,不足人员岗位可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与所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进入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各所属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递补。本次招聘的拟聘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五、其它事项
1、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3、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本次招聘全程接受集团纪检部门监督。
5、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浙北人力资源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0572--5500282。
附件1: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附件2:考试系统个人操作手册
附件3: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苏州市直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行政辅助岗1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 学历:大学本科。
5. 专业:工商管理类。
6. 其他:具有相应学位,有英语六级证书。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联系电话:0512-65227881。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3)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10月13日24:00之前发送到2106814435@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本简章由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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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