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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47名优秀人才公告

2026-09-09

2023年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资格审查环节需要提交的材料比较多,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诚信承诺书一样都不能少,获奖证书也要原件复印件同时准备。今天小编把材料清单再梳理一遍,照着准备不容易遗漏,在职人员还要额外准备同意应聘证明。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47名优秀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47名(详见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三)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取得铜牌及以上成绩。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奥赛教练中级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条件为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奥赛教练中级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类专业技术资格;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编制及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职工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须在2023年10月12日前取得并按要求提交招聘单位审核,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工作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如实完整分类填写《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el电子版),连同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书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xqjtjrsk@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不按规定注明岗位、姓名等信息的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发送后须及时在工作时间段拨打相关报名咨询电话(0532-88172879、17663920623)进行确认。未进行电话确认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23日。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以及与本表电子版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诚信承诺书》(附件4)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八)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九)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篮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关于考生所学专业属于篮球方向的证明,或个人档案中能证明篮球方向的原始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能证明篮球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高校公章)。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初试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教师岗位,增加初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后原则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由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三)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具体组织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和有关要求,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面试。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编教师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八、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为准,教师资格证书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填报信息中没有的栏目,请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否则审核不予通过。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履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未经批准不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师资需求情况及学科招聘计划,招聘的教师按总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岗(若总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工作岗位主要安排在城区(街道)学校。择岗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172879。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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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计划表

2.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

4.诚信承诺书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莱西市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莱西市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青人社发〔2021〕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莱西市教育系统现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

(七)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九)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5名。详细招聘计划见《2023年莱西市教育系统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10月18日9:00-10月20日16:00;

网上审核:2023年10月18日14:00-10月20日17:30。

(二)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通过2023年莱西市教育系统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报名平台(http://url.jiuyejie.cn/laixijtj.php)进入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学习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6.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7.应聘人员需要将以下佐证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

(1)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奖学金获奖证书;

(6)个人未缴纳劳动保险承诺书(附件2)。

(三)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被审核退回,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3年10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0月2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除报名表和承诺书外,其他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1)2023年莱西市教育系统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通过报名平台下载打印);

(2)二代身份证;

(3)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奖学金获奖证书;

(6)个人未缴纳劳动保险承诺书。

3.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须于2023年10月18日之前取得。

4.现场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5.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考试内容与方法

(一)初试。同一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数量1:10的比例(含1:10),招聘单位对该岗位进行初试。若同一个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超1:10,则该岗位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全部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莱西政务网予以公告。初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莱西政务网发布。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的为准。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学历、技能比赛获奖等级、奖学金等次高低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日常表现、有无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莱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岗位招聘计划超过1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解除合同者外,受聘人员在莱西市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莱西政务网-人事招聘信息-教师招聘信息栏(网址:http://www.laixi.gov.cn/xwzx_16/ztlm_16/rsxx_16/jszpxx_16/)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参加考核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建立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资格。

(四)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484316;

监督电话:0532--8187959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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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莱西市教育系统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

个人未缴纳劳动保险承诺书(模版)

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山东枣庄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安排

山东枣庄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安排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历史悠久、文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素有鲁南明珠"美誉的山东省枣庄市。学校现有市中、薛城两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面积1027亩,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现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4%,高级职称人员450余人,国家级、省部级人才30余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0余人。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16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校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学校建有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等省市级科研平台100余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47.94.81.157:64/tyzpwb/,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7月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2)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4),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7)应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8)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7日。

(9)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4日18: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教育理论、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不再退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递补等工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教师87、教师88、教师89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教辅6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辅导员和其他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632-3786021

邮编:277160

枣庄学院网址:www.uzz.edu.cn

枣庄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uzz.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7: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枣庄学院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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