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门诊部和民警康复中心的招聘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时间是10月16日至24日每天9点到18点。小编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包括简历、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按顺序扫描成PDF再发送。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民警门诊部和民警康复中心为北京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两家单位分别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昌平区,主要承担民警的健康监测、干预、促进以及疾病治疗等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中民警门诊部招聘7人,民警康复中心招聘25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2人,具体招聘职位见《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门诊部和民警康复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高等学历教育经历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落户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五)招聘条件中要求18至30周岁的,应为2005年10月1日(含)以前、199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要求18至35周岁的,应为2005年10月1日(含)以前、1988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要求18至40周岁的,应为2005年10月1日(含)以前、198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七)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至2023年10月24日18:00。
2.报名资料与方式:
(1)本人简历电子版;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与报考岗位相符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材料复印件;
(6)《北京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7)有与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者可提供相关证明;
(8)近期电子版二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分辨率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
(1)-(7)项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电子版二寸免冠照片打压缩包,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按以下格式命名: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专业-报名〔例:01-门诊部口腔科-张某-口腔医学-报名〕,发送至mjmzbzp@sin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收到确认邮件视为邮件发送成功,未收到确认邮件者需电话联系咨询电话。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考生需参加公共基本能力测试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和学习能力等基本综合素质。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以闭卷形式开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通过对入围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依次递补人选。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如符合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未达到5:1比例,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该名单将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gaj.beijing.gov.cn招录信息专栏”)进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学术水平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和发展潜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
口腔科和康复理疗科岗位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为实践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和辅助检查等内容。成绩实行百分制,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无指定参考用书。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1.口腔科和康复理疗科两个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20%;
2.其它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及后续环节具体安排将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gaj.beijing.gov.cn招录信息专栏”)进行公告。
(七)心理测试和体检
招聘单位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政治考察
招聘单位将根据心理测试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治考察范围人选。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聘用职位要求,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gaj.beijing.gov.cn招录信息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需说明事项
在招聘全程中,招聘单位将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等将不定期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gaj.beijing.gov.cn招录信息专栏”)或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发布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查看网站内容并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通畅,如错过审核、测试等时间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招聘单位人事咨询电话:010- 85413899(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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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门诊部和民警康复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2.北京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2023年10月13日
湖北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招聘49人报名条件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4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是武陵山地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防保、康复、培训为一体的高校直属附属医院、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直管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网上报名邮箱:mdyyrs@126.com。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3.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718-8301022。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清单
(1)民大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站下载);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
(5)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原件扫描件等;
(6)其他相关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7)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2.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整理,电子版报名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予以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所收材料一律不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填报和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2023第二批专项+报考岗位+姓名",否则可能会导致材料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提交后,一周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考生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通知或其它事宜。
(四)资格审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2.关于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若已就业则应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具体工作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组织。
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若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7日;
(2)考试地点: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综合楼11楼学术报告厅。
2.笔试科目及形式
笔试考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
(二)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4.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技能考核阶段。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四)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试工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考核由医院统一组织,用人科室负责具体实施,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医院另行通知。若招聘岗位考生技能考核不合格,经医院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技能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二)体检和心理测试由民大医院负责,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公告、面试、总成绩、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301022(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718-8301017(民大医院纪检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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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