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武宣县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9人的公告已经发布,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重要时间节点和考核安排,报名时间是10月16日到20日,需要现场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服务证、聘用合同书等材料都要准备好。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以及《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到武宣县乡镇事业单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服务单位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4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超过4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说明。
1.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获聘的,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原件直接送达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证、《聘用合同书》或《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岗位需要的证件材料。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2日17:00)。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2.咨询电话
武宣县武宣镇人民政府:0772-5217076
武宣县三里镇人民政府:0772-5472128
武宣县禄新镇人民政府:0772-5412500
武宣县桐岭镇人民政府:0772-5422828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521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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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广西来宾2023年武宣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9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以及《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到武宣县乡镇事业单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服务单位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4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超过4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说明。
1.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获聘的,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原件直接送达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证、《聘用合同书》或《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岗位需要的证件材料。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2日17:00)。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2.咨询电话
武宣县武宣镇人民政府:0772-5217076
武宣县三里镇人民政府:0772-5472128
武宣县禄新镇人民政府:0772-5412500
武宣县桐岭镇人民政府:0772-5422828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521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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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计划表
2.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益岗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熟悉重大项目调度相关工作,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敬业、吃苦精神,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良好的服务态度,工作认真踏实,执行能力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12日,早上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里县行政办公大楼219办公室;
3.联系人:沈安会
4.联系电话:0854-5632360
5.个人简历;
6.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以面谈为主,择优录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调整或者取消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面试合格后,确定2名优秀者为拟聘用的人员,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六、合同签订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间若不服从单位管理或有违纪违法情况,解除合同。
湖北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招聘49人报名条件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4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是武陵山地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防保、康复、培训为一体的高校直属附属医院、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直管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网上报名邮箱:mdyyrs@126.com。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3.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718-8301022。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清单
(1)民大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站下载);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
(5)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原件扫描件等;
(6)其他相关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7)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2.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整理,电子版报名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予以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所收材料一律不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填报和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2023第二批专项+报考岗位+姓名",否则可能会导致材料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提交后,一周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考生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通知或其它事宜。
(四)资格审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2.关于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若已就业则应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具体工作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组织。
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若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7日;
(2)考试地点: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综合楼11楼学术报告厅。
2.笔试科目及形式
笔试考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
(二)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4.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技能考核阶段。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四)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试工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考核由医院统一组织,用人科室负责具体实施,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医院另行通知。若招聘岗位考生技能考核不合格,经医院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技能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二)体检和心理测试由民大医院负责,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公告、面试、总成绩、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301022(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718-8301017(民大医院纪检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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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2023年10月13日